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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西藏区气象局 气象人才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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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西藏气象部门2023年毕业生招聘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西藏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和相关政策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全区设7个地(市)级气象局、32个国编县气象局、5个自治区级地编气象事业机构、14个地编县气象局。

在西藏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执行西藏工资政策和工龄折算补贴、津贴政策,试用期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后工资,每年有2个月左右的带薪探亲假(试用期满后),提供住宿和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方式

西藏气象部门2023年度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内计划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4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招聘方式根据各岗位具体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三、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其毕业院校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愿意到西藏气象部门工作,能够适应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立志于服务西藏气象事业;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要求需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http://xz.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毕业生须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并登录后投递简历,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以报名最早的岗位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18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

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内容,对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报名时间内投递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从气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短信通知,报名截止后(2022年12月30日18点截至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佐证复印件。

(五)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1.招聘本科及以上的气象类及气象相关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内容构成为计算机基础知识30%、高等数学20%、大气科学基础知识50%。

2.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考试方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线上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匹配度及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若报名人数较多,需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考核内容构成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月在拉萨市集中组织笔、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根据拉萨市的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届时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确定人选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各岗位面试人员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其他报考同一岗位但未进入该岗位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招聘同类专业的岗位出现空缺时,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行调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成绩以及求职动机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报考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结合考生个人意愿,从报考同类专业的其他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然不足3人的,则按该岗位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分。单人单岗考生面试通过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和考察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对拟招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专业岗位考生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进入体检。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气象局、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西藏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

3.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招聘部门不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而错过考务通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4.纪检监督及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联系电话:0891-6331685;

5.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1-63207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点30分至13点、下午15点30分至18点。


附件: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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